1.国税来公司查帐,发现比较多的问题,然后先叫我们写一份自查报告
用EXCEL表格,把税种分开一条一条查,就是自查报告啊。
再写个总说明就可以了一、增值税 (一)进项税额 1.1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1.2 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1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2.2 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3 是否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 2.4 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 2.5 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归定开具农产品收购同业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完税凭证是否真实合法 6、是否存在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7、是否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8、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是否按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 9、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是否按规定做进项税额转出 10、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二)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 4、是否存在购进的材料、水、电、汽等货物用于对外销售、投资、分配及无偿赠送,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 5、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6、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7、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8、是否有应缴纳增值税项目的业务按营业税缴纳 9、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兼营的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增值税的规定一并缴纳增值税 11、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2、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 二、营业税 (一)营业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 1、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2、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 3、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 4、向客户收取的价外收费未依法纳税 5、以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记税 6、不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 (二)关联企业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申报纳税时不作调整. (三)按税法规定负有营业税扣缴义务而未依法履行扣缴税款. (四)兼营不同税率业务时,高税率业务适用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 (一)收入方面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是否未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计税。 3、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所得税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的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6、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入或权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8、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0、是否存在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未按地区差补缴企业所得税 (二)成本费用方面 1、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2、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3、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4、内资企业的工资费用是否按计税工资的标准计算扣除;是否存在功效挂钩的工资基数不报税务机关备案确认,提取数大于实发数 5、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1 是否存在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6.2 是否存在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8、是否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产值率低于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
2.价格报错了怎么办
我从法律角度来谈一下这个问题,我相信下面几点也是你非常想了解的,特别是第三点: 1)首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有“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分,“要约邀请”不是构成合同的要件,“要约”才是构成合同的要件。
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商家的标价就是一种“要约邀请”;而你的订购要求,就是“要约”。 卓越给你发信说订购成功,表明对方接受了你的“要约”,那么从合同法的角度讲,此合同便告成立。
既然合同成立,双方都应该按合同履行。 2)刚才说到商家的标价是一种“要约邀请”,是没有约束性的,所以商家可以更改标价。
但是,问题的关键是,你已经发出要约,而商家也同意了,即合同已经成立,商家再说价格标错了,要更改价格,是双方合同成立以后的事,这时候价格的更改必须得到你的同意,因为合同是双方的,不是单方的。 所以,你不同意更改是可以的。
3)商家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前面也有人已经谈到了,即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中都有合同的公平原则,明显有失公平、有重大误解的,该合同无效。
但这样商家是否就可以取消合同或强行要求你变更价格呢?不是的!法律没这么简单。是否有失公允、有没有重大误解,不是凭商家说了算的。
据个例子:一台笔记本电脑,标错一个零,1万多元变成1千多元,这是明显的错误,你去购买,法院可以认为你有故意的不当得利行为,但是,如果标上了特价、促销价之类的,这时候就不能认定这是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了,因为作为特价,一台笔记本电脑,1万多元降价到1千多元不是没有可能的,更何况你这台相机的价格差异也是在合理降价范围内。 所以,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不能简单的说此合同显失公平或存在重大误解。
4)对你有利的是:民法中也有保护善意和无过错一方的法律精神。网上的价格是商家标出的,错是商家的错,不是你的错,你属于无过错方,同时,你的购买要求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也是善意的,从法律上讲也应该受到保护。
总之,法律是公平的,不可能只保护一方的利益,对于法律应该全面的来了解。 所以,我的看法是再和他们协商,最好直接联系他们的经理主管一级的,商家为要保持良好信誉,管理层一般都会满足你的要求,更何况你是无过错一方。
打官司比较麻烦,法院也是先调解,所以一开始先不要打。 如果要打官司,那么你就要找好证据,我上面只是根据你的描述做的推断,但法律是讲证据的,比如你说标的是“特价:1499”,你有收藏网页或截屏吗?卓越给你发信说订购成功,此信息是否保留?卓越前几天打过电话,承诺10天发货,谁承诺的?有工号吗?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后来你联系到几个同病相怜的顾客,他们中有人已交了货款。
他们具体是谁?能出庭作证吗?如果上述相关证据你都有,你当然赢的机会很大,但关键是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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